时间: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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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下午:14:0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前台(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前台(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大足石刻中小石窟设施项目(第三期)方案设计(第二次)(DZQ24C00072)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大足石刻中小石窟设施项目(第三期)方案设计(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k1体育。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则服务期顺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k1体育,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k1体育。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前台(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磋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前台(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k1体育,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k1体育。